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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日期:2018-02-14 05:36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名词解释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发〔2010〕36号),设立区水务局。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水务局增设水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批复》(朝编 [2017]3号)、《关于调整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 [2017]4号)、《关于调整区水务局机构编制的通知》(朝编 [2017]9号)文件精神,内设科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计划建设科、水资源管理科、供水科、排水科、防汛抗旱科、财务审计科、法规科、水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河长制工作科。所属事业单位共14个,编制231名。其中,财政补助(全额)事业单位11个,编制231名,分别是:区水政监察大队(参公)、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参公)、区市政排水管理所、区河道管理所、区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区萧太后河水务管理所、区通惠河水务管理所、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区坝河水务管理所、区水务建设管理办公室、区水文站(北京市水务局水质监测中心朝阳分中心);区世行贷款水环境项目办公室、区世行贷款水环境项目拆迁安置办公室、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其中,后述3个“办公室”均未核定人员编制。

    (2)部门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管理本区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组织实施本区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组织实施本区水资源论证制度、凿井审批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本区再生水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指导本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本区水文管理工作。

    ③监督、指导本区供水工作,负责制定城乡供水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农民饮水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本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工作。

    ④监督和指导本区排水、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本区污水排水、污水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区属河道排水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区属河道保护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管理养护、森林防火和林政工作;指导区属水环境的管理工作。

    ⑤负责本区河道、湖泊、坑塘、堤防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本区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⑥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本区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⑦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责任,组织、监督、协调、指导本区防汛抗旱工作。

    ⑧负责本区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本区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区属单位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本区水系基本设施土地划界确权工作。

    ⑨组织本区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区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工程设施、排水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⑩负责本区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本区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参与本区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区有关部门提出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和措施。

    ?负责本区河长制工作。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行政编制56人,实际45人;事业编制231人,实际202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38人。

    离退休人员18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将坚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力服务我区“一廊两带三区”功能布局及城市副中心建设,着力在水务改革发展的质和效上下功夫,切实增强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竭力推进“亲水朝阳”建设迈上新台阶。

    (1)践行一个宗旨,切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抓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纪条规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委托朝阳社区学院采取专题辅导、分类培训等方式,对科级干部进行招投标法、合同法和党建业务知识等方面履职能力培训。重点抓好处级领导班子和青年干部、离退休干部的学习培训,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二是坚持抓基层、强基础,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化解矛盾、凝心聚力的作用。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规范“三会一课”原始记录和全程纪实档案,实行党支部日常工作台账管理,逐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2)打造靓丽亮马河,为首都新增生态名片,让河湖向景美蕴深延伸

    启动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项目建设,治理四环以上段3.8公里,高水平推进亮马河周边区域景观提升,打造首都金名片;实施坝河景观廊道项目建设,实现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加快启动萧太后河治理(二期)工程,实施4.3公里河道治理和红军公园综合治理,以优质景区建设为标准,全面提升萧太后河廊道景观;实施大华窑沟、大柳树支沟治理工程。推进全区水系连通,实施主要骨干河道水系循环调度工程,形成水体水面,实现河流生态自然流动。以崔各庄乡生态规划和朝阳区水系规划为基础,按照“五水联治”要求,将崔各庄乡打造为海绵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和亲水朝阳建设先行区。

    (3)建设节水型城区,坚持节水优先,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启动自备井置换,协调市自来水集团等相关部门加快公共供水管网建设,完成不少于40家单位置换,推进垂杨柳西社区自来水管线改造项目。全面推进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面纳管和用水户计划指标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机井封填工作。做好5900亩“两田一园”高效节水工作,核定各类农业地块用水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推进“两田一园”骨干基础设施和田间节水设施建设,依据市局工作要求,开展朝阳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实施用水器具水效提升行动,在居民家庭、学校、机关、医院等公共机构中,推广节水型花洒、废水混合冲厕器、高效节水喷嘴不少于1万套(件),同时做好消毒设备运行维护、村镇供水水质检测。

    (4)建设长制久清区,营造美好生活环境

    配合疏解整治促提升,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大分散设施监管力度。加强污水源头治理,借鉴萧太后河四环路雨污分流治理经验,开展污水溯源治理。协调排水集团、属地街乡,完成49条污水管线建设。立足全域消除黑臭,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消除33条黑臭水体,实现建成区10条黑臭水体“长制久清”、23条非建成区黑臭水体初见成效。加快61条乡管沟渠治理收尾工作,全面改善农村地区水环境,持续加强断面治理和水质监测。

    (5)抓实河长制落实,推动“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

    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加快推进“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4个街乡排水、用水基础数据摸排试点。研究落实街乡级、村(社区)级人员力量配置,完善河长制管理队伍建设。发挥“朝阳群众”品牌效应,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百姓巡河活动,开发河长制APP,打造全区河长制信息数据共享平台。

    (6)建设防洪减灾示范区,努力实现科技防汛、精准防汛

    调整区防汛“1+7+4+43”为“1+2+11+43”指挥体系,调整“1+7”联合办公机制为“1+2”机制。修订各级和专业部门防汛预案、四河系洪水调度预案和局内部防汛预案,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编写《朝阳区防汛手册》。协调区信息办、应急办、综治办,排水集团、气象局等单位,加快实施区与社区、村互联互通工作,实现部门信息数据共建共享,加密雨量站密度,做到每个街乡平均有一个气象雨量站点,推进河道闸坝远程控制和信息采集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防汛隐患消除工程和薄弱环节改造等工程建设。

    (7)夯实基础管理,强化内部管控

    增强安全运行保障能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将三大专项行动常态化,严守安全底线,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区域安全稳定。

    增强依法行政实效。健全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性、合规性。细化“9+X”权力清单责任主体,规范行政许可办理和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使用,提高行政履职率。围绕黑臭水体治理和地下水保护,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构建三层四片、条块结合的全员执法模式,用好简易处罚,提升人均办案量和职权履行覆盖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6867.8014万元,比2017年31393.4210万元减少14525.6196万元,下降46.27%其中:财政拨款16857.8014万元,比2017年31383.4210万元减少14525.6196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10万元,为利息收入,与2017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740.2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4.03%,比2017年2964.09万元增加2776.20万元,增长93.66%。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为2018年新增6家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项目支出预算11127.511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5.97%,比2017年28429.3310万元减少17301.8196万元,下降60.86%。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4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7.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5.3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8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6家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5.0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7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6家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77.8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4.7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49.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33.341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1家行政单位以及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6.9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0.43万元,支出210.43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1,645.329411万元,其中:汽车51辆,1,120.297781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50.0000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